近日,榕江县兴华乡纪委来到摆吉村,对在项目验收工作中套取养牛项目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名村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与其面对面谈话,倾听其心声和意见,促使其摆正心态,提升工作积极性。
榕江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从“回访、教育、重塑”三个环节做深做实跟踪回访工作,精准有效施策、创新回访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重振信心、重拾干劲,努力达到教育与激励的双重效果。
针对回访人员的差异性,县纪委监委构建“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配合的机制,组建回访教育工作组,并通过了解其岗位特点、违纪违法情节、处分种类、工作表现、个人情况等为其精准画像,量身定制回访教育工作方案、谈话提纲,坚持对症下药。
“回访教育不是机械式走一走、谈一谈,需要注重全环节、全层面的沟通交流引导和全方面、全阶段的关怀评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回访组及时了解受处分干部在处分期间的行为表现和思想动态,做好关心关爱、心理疏导,避免受处分干部出现负面情绪。针对工作失职类违纪,回访时侧重心理疏导和解释政策,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纪律处分,重塑积极干事创业的信心;对工作作风类违纪,回访时侧重思想教育引导,帮助其扭转认识偏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服务意识。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回访教育成果运用。回访教育结束后,建立“一人一档”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提醒教育、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等重要参考。根据回访和日常工作了解情况,对受处分人员态度表现、工作成绩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部门反馈,向组织提出推荐使用建议,真正帮助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2024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对185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提振精神,轻装前进,重新焕发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斗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把教育、监督、激励贯通起来,持续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激励约束并重,让干部在纪律上守得住底线、在工作上迈得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