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盐湖股份控制中国盐湖工业与工银投资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证券报 2025-01-14 14:31:1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少鹏)尽管还未正式上位盐湖股份控股股东,但中国盐湖工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盐湖工业”)已开始筹划稳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

盐湖股份1月13日晚发布公告称,中国盐湖工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于1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自中国盐湖工业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双方建立一致行动关系,作为上市公司一致行动股东,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记者注意到,双方此次“结盟”主要或为解决即将上位盐湖股份控股股东的中国盐湖工业持股比例不高的问题。

回溯来看,盐湖股份控股股东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信泽青与中国盐湖工业在2024年12月3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国盐湖工业以支付现金方式合计购买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信泽青持有的公司6.81亿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2.87%,截至目前,交易尚未完成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若交易顺利完成,青海国投、芜湖信泽青不再持有盐湖股份股份,中国盐湖工业持有公司12.87%股份,中国盐湖工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进一步来看,工银投资目前为盐湖股份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4.06亿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7.68%。青海国投、芜湖信泽青与中国盐湖工业在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并且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中国盐湖工业与工银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10.88亿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0.55%,将拉开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差距。

根据约定,除因作为金融机构须履行的特殊法定义务外,工银投资将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以及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行使董事职权等方面将与中国盐湖工业保持意思一致,采取一致行动。

在一致行动期限方面,双方约定自中国盐湖工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出现中国五矿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合计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25%,或工银投资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且所提名董事不再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时,中国盐湖工业与工银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将随即终止。

盐湖股份表示,中国盐湖工业与工银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后,可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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