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罗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监督集中销毁煤矿使用的失效炸药853.2千克、雷管2171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大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民爆物品监管民警对全县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1月7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两个煤矿使用的炸药和雷管有效期临近,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对两家煤矿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失效日期前,对使用的炸药和雷管进行销毁,防止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1月13日,两家煤矿企业联系罗平县民爆公司进行集中销毁,民警对整个销毁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了销毁安全有序。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