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5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18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同志讲话。2.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5.选举。6.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7.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8.其他事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方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