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供事函〔2025〕3号)、《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供合函〔2024〕139号)和《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揭市供〔2025〕1号)精神,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于2025年1月8日发布《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遴选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根据申报情况,经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集体决策,拟确定揭阳市兴榕供销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反映。
联系人:黄帆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路南段与榕江北路交界处办公楼2楼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邮政编码:5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