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网传山东潍坊两名男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公务车,辱骂路人后驾车离去。视频显示,车辆上印有“公务”字样及附带潍坊市高新区管委会监督电话。对此,该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已于2024年拍卖,对于车上信息未抹掉的情况表示不解,已报案处理。目前警方正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1月15日贵州广播电视台)
网传视频显示,一辆黑颜色的无牌轿车停在马路上,车门上印有“公务”字样等信息。屏幕中有说明文字:“昌邑未成年小伙,无证驾驶着无牌公务车,与路人发生冲突,骂骂咧咧威胁完了,扬长而去。”这个视频虽然很短,但涉及敏感信息不少,难免令人产生联想。如今,管委会已知情,警方介入调查,查处结果值得期待。
目前,能确认的信息是,涉事车辆是被拍卖的公车。这显然颠覆了大家的认知。因为公车拍卖,意味着车辆的身份和权责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拍卖前,车辆归管委会所有,属于公务车辆、国有资产,印有“公务”字样等信息很有必要,以便群众监督。但拍卖后,车辆就变成竞拍人的财产,与“公”无关,岂能带有“公务”标识?
也就是说,该公车拍卖之前,就应该抹去车身上的公务标识,使其变成普通车辆。但让人诧异的是,去年已经拍卖的公车,在今年仍然带着“公务”标识上路,而且司乘人员有“耍威风”的嫌疑。这至少说明当地有关方面在处置旧公务用车时,操作不规范,为竞拍人交通违章或者从事其他不当活动提供了机会,值得深刻反思。
始于2014年的公车改革,不仅改变了公务交通保障方式,还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例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这既能防止公车私用,也便于群众监督。应该说,公车改革之后,公车私用等乱象明显减少。但对统一标识的管理,还存在某些不足。
比如2020年有报道披露,某车主自称,为方便出入政府机关,自己在某电商平台网购了“公务用车”标贴。虽然该车主因在车身贴上“公务用车”字样被罚,但也说明从电商平台到有关部门,均对这种不法买卖缺乏有效监管。经检索多个平台发现,确有不少卖家售卖“公务用车”标贴。这意味着不是所有“公务用车”都是公车。
某些人积极参与公车竞拍,并不看重公车车况如何,而是看公车是否带车牌、带标识拍卖。以为一旦拍到带有车牌和标识的公车,就可以“狐假虎威”闯红灯、随意停放等。从此前北京等地实际情况看,公车拍卖实行的是“车牌分离”。在上述事件中,涉事车辆无车牌,显然是按“车牌分离”来拍卖,但却没有做到“车标分离”。
如果公车带着“公务”标识拍卖,必然带来多种不良后果,司机一旦驾车“耀武扬威”或者无视交通法规,不仅是在抹黑公车形象、原归属部门形象,也破坏了公车改革成果。当然,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各地究竟有多少“假公务用车”(包括私自购买“公务用车”标识贴在车身、竞拍走没有去掉“公车”标识的车辆),值得全面摸底。
在上述事件中,“未成年”“无证驾驶”“无牌公务车”等关键词,都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会怀疑有关人员在利用该车车身上的“公务”标识搞“特殊”。所以,不仅要依法查处当事人,也要对处置该车辆的相关部门责任人依法问责。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