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请将“提速办”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1-17 07:32:27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防范基金风险。

该通知提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准确向失业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失业人员再次申请的,经办机构应当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

工作流程也将进行优化。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与失业登记集成办理。经办机构受理失业保险金申请后,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但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信息推送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失业登记的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经办机构推送的人员信息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并及时向经办机构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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