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一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2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阜溪街道环城北路与中兴北路路口
(1)(2)(3)
2
阜溪街道环城北路与永盛路路口
(1)(2)(3)(4)
3
阜溪街道永平北路与环城北路(反向)
(5)(6)
4
武康街道沈长圩街潮汐车道抓拍点
(7)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