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7日电(谭伟旗王丹)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三起劳动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将“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据悉,三原告自2019年7月起在被告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被告公司均拖欠三原告工资,截至到2024年6月,被告公司拖欠三原告工资。2024年7月,被告公司通知三原告放假,工资停发,并且承诺按照商定的保障协议支付拖欠工资,但被告公司一直没有给付,三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目前确实经营困难,但企业负责人解决问题的态度十分积极。基于三原告与被告公司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办案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多次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相理解。
最终,双方达成被告在一定期限内给付三原告工资的调解协议,三原告主动离职,双方握手言和。
虽正值寒冬,但案件顺利调解后,双方脸上都洋溢着温暖的笑容。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调解优势,以沟通化解矛盾,努力促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企关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