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从寻亲家长雷武泽处获悉,他已接到四川省高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将于1月21日宣判。雷武泽表示,作为寻亲家属,他希望法院严惩人贩子。
因左侧的眉毛有些特别,“是立起来的”,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他的儿子小名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于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终于寻回了川川。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受到关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南充中院开庭。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在一审中,王浩文拒不认罪,不承认拐卖了川川等人。一审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
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由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王浩文等人先后拐卖儿童11人。雷武泽透露,二审中,跟一审时的情况类似,王浩文只承认其拐卖了3人,拒不承认拐卖包括川川在内的8人。
2024年12月,雷武泽向自己的户籍地所在法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6元,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2025年1月2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雷武泽表示,寻亲22年,他付出了很多时间和金钱。人贩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理应承担民事责任。他民事索赔共计6元,主要是为了伸张正义,给所有被拐儿童及其家长一个交代。他认为,此次民事起诉,不是浪费司法资源,有很大的公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