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禁放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查治理工作,并于近期查处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024年12月5日,分局平安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平安街道某村有人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过初步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涉嫌非法储存的院落地址,当场将嫌疑人褚某某抓获,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89箱。
经查,褚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系其个人联系省外生产厂家购买,存放在该村一处偏僻废弃院落中。应急管理部门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收缴至具有储存资质的场所妥善储存。12月10日,分局依法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5年1月2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平安街道某家属院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分局治安大队、开发区派出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李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依法取缔,收缴烟花爆竹150箱。目前,分局依法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月13日,万德派出所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勤务过程中在辖区某门头房查处一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烟花爆竹清点扣押。据违法行为人交代,其在明知自己经营的店铺不符合烟花爆竹存储条件的情况下,在店内存储大量烟花爆竹并予以销售。长清分局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嫌疑人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为全力做好2025长清区烟花爆竹禁放和监督管理工作,长清分局高位统筹指挥、警种联动宣传、部门协同整治、全程跟进督导,抓实抓细“打非治违”行动,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对现场发现、接报警和举报的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的行为“零容忍”,最大限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佳节。
据统计,截至1月20日,全区公安机关已行政处罚相关案件违法行为人24人,其中行政拘留3人、罚款21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请大家务必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切勿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避免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