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有一对新人结婚当天,因为公婆家没有给彩礼,女方娘家人直接举着几个诺大的红牌子,上面赫然写着“零彩礼”、“公婆残疾”、“没烟没酒没负担”几个大字!
根据网传的信息显示,男方的家庭经济条件非常一般,父母不仅是残疾人,家里的家具、房子都是破旧的,可以称的上是一贫如洗。
男方和女方系自由恋爱,女方在得知男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后,仍然毅然决然的要嫁给男方。
娘家人在得知这个情况后,也比较通情达理,认为两个孩子既然真心喜欢,那么彩礼什么的有没有都无所谓,也就同意了二人的婚事。
婚礼当天,男方家为了省钱,整个婚礼都非常的简单,前前后后一共也就两个小时,就是男方开了一辆车将女方接了回家。
而女方的娘家人为了凸现这场不一样的婚礼,也制作了几个诺大的红牌子,然后举着将女儿嫁了出去。
至于婚礼当天的用餐,则用大铁锅煮的方便面。
通过网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一个小三轮拉了整整一箱子的方便面,但现场没有任何的违和感。
视频在网上上传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女方家不要彩礼是值得肯定的,但为什么要如此大张旗鼓的宣传,这不是公然打男方的脸吗?
也有网友称,这就是娘家人心不甘,故意举牌恶心公婆,小伙子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证明给她们看。
无疑,此事确实是争议十足。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方、女方,都享有结婚与否,与谁结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无故干涉,也不能随意的附加彩礼。
这个事件里,女方父母没有干涉双方的婚姻自由,也没有索要任何的彩礼,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举牌一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许女方家没那么想,但个人认为,这种方式会对男方造成一定的困扰,也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不值得提倡。
其次,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规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在这个事件里,男方的家属纵然确实残疾,也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而不能举着个牌子到处“晃悠”!
最后,我们不明白这是一场作秀还是确有此事,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互相给的,婚礼当天,选择用方便面招待客户,本身就值得商榷。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