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徐兢)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江苏省商务厅1月20日编制并发布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卖旧置换为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报废置换为个人消费者在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标准方面:
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000元;
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