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1日讯(通讯员扬城管记者陈咏)记者21日从扬州获悉,春节前,该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生鲜超市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投放设施的配置、更新、运行管理工作,对场所内生活垃圾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和纠错,保证厨余垃圾投放的准确性。
三部门通告要求,目前,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生鲜超市应将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收集后,交由属地城管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处置。各地城管环卫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先分后混”。收运车辆应做到分类标志规范清晰,运输过程密闭规范,并统一送至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处置。如出现违反《江苏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行为,属地城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进行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9。
校对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