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网讯(记者蒋师帅)“我们通过实施三大举措,助力打造巴山蜀水生态保护‘全链条’。”1月21日,四川高院环资庭庭长杨清明向记者介绍道,近年来,四川法院切实把“两山”理念转化为环境资源审判具体实践,深化跨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为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方面,聚焦高水平保护,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强化审判职能,2024年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34件,积极参与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审理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429件765人。积极服务保障白鹤滩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审理案件3567件,有力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审理松某某、吴某某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探索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新模式,实现“破坏者”向“保护者”的转变。
另一方面,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四川高院印发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等指导意见,围绕青藏高原、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政策,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指明工作方向。2024年4月18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省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在峨眉山、九寨沟等5A级景区建立涉旅纠纷“云”协同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阿坝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草原修复和草畜平衡法治保障机制,助推实现草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同时,聚焦高效能治理,协同提升治理成效。四川高院与重庆高院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紧盯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建立川渝两地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打造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7个方面,开启全面深化环境司法协作新篇章。两地高院连续三年联合发布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展示川渝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推广“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实现岷江、嘉陵江等全流域以及泸沽湖、明月山等点块状生态系统全面结对。达州中院与重庆二中院共建“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入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协作18条经验做法。
杨清明表示,四川法院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强化跨省域司法协作,有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