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用消费券抵工资,是违法行为 1,违反《劳动法》,因为工资必须发货币,不能用物品、代金券代替。 2,违反《刑法》,因为个人或企业不能私自印发货币,消费券有货币的功能,可以当做价值尺度和交换手段。
长春用消费券抵工资,是违法行为
青眼看球
2025-01-22 1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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