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注意事项!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

多彩贵州网 2025-01-22 21:28:3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李远莉)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1月22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提示,涉及聚餐申报、场所卫生、人员健康、原料采购、制作过程、危险物品、文明节约、问题报告等8个方面。

聚餐举办需申报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使用的燃料名称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场所卫生要达标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完善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设施,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人员健康要保障

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集体聚餐厨师及帮厨工作。

原料采购要谨慎

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食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制作过程要规范

加工制作菜肴应当做到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食用前应当彻底加热,确保食物中心温度在70℃以上。餐饮具要清洗消毒,区分使用,生熟分开。

危险物品要严管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醇基液体作燃料要专人管理,要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引发安全事故。

文明节约要倡导

不采购、饮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白酒,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自觉抵制聚餐浪费行为,菜品合理搭配,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不攀比,践行“光盘行动”。

遇到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到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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