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从业近20年的法治类媒体记者,跑文物口只有短短的三年。而在以往的文物领域采访工作中最常遇到的情况就是,当得知我是《法治日报》记者,很多受访人都会下意识地愣一下。在不少人看来,似乎文物保护跟法律之间有一点点的“距离感”。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一般都会解释一句:“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是历史责任、政治责任,也是法律责任。”此举似乎能稍微缓解下我的小尴尬。
而在2024年,伴随文物保护法完成修订,这种情况有了改观。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的法律地位、责任主体和价值导向,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指引和重要保障。此次修法也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从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表决通过,我全程报道了此次文物保护法的修法工作。也正是借着这次修法,让我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从法治视角透视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而在报道中,我也越发明显地感受到,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愈发意识到,文脉绵延离不开法治保障,很多人也都开始重新认识文物保护法。实际上,早在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文物保护法,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化行政领域第一部法律,虽然只有33条,但是它首次从国家法律的角度确立了一些文物保护的重要原则和制度。
四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我国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日渐完善。以文物保护法为统领,6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400多部地方立法,逐步构建起我国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凸显出我国依法保护文物的决心和力度。伴随此次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我这个法治类媒体记者对未来的文物报道工作也有了更大的信心,可以更加深入地从法治视角报道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点滴进步。
作为记者,时间长了,难免会将不同领域的报道工作进行对比。相比我所熟悉的长期从事的立法领域报道,文物领域的报道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感受,让我这个“老司机”有了“新体验”,有了很多难忘的采访经历。
2024年5月,我跟随由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文物保护看基层”(东北行)主题宣传活动采访小组一行,在辽宁、吉林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采访。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我时而在距今约8000年的查海遗址探访“中华第一龙”,感受数千年前史前先民的人类智慧的光芒如何穿透历史跨越时空;时而在距今千年的辽宁锦州义县奉国寺的巍峨如初的大雄殿中,通过斑驳的古墙在光影摇曳中感受时光流逝和众生浮沉;时而在位于吉林省磐石市郊区的红石砬子遗址的白山黑水之间,感受东北抗日联军经历生与死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伟大东北抗联精神;时而在拥有老厂房、高烟囱、红砖墙、旧机床的工业遗产中感受时光流转,感悟家国情怀……伴随采访的深入,我愈发地感受到,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血脉和灵魂,是中华民族精神之所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使之世代传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传承文明。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记录、承载和见证着人类的悠悠岁月。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留存下了极为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它们是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和生生不息的重要见证,是中华文明光辉灿烂的重要载体,也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
思接千载、鉴往知来。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我很幸运能成为跑文物口的记者,见证我国文物保护事业一个又一个的“高光时刻”,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笔,做好文化遗产代际之间的传承,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
(法治日报政文部主任记者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