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近日,漳州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对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立最高支付限额,个人年度限额40万元。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员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支付金额上不封顶。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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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近日,漳州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对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立最高支付限额,个人年度限额40万元。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员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支付金额上不封顶。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