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去朋友家撸串喝酒,朋友突然对男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1-25 15:56:00

天津,男子去朋友家撸串喝酒,朋友突然对男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你10000元,说话算话。朋友说完直接把10000元转给现场的第3个朋友,万万没想到,男子二话不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看到男子的操作,朋友当场傻眼,他没想到男子来真的,而第3个朋友直接把10000转给了男子。3个月后,朋友反悔,让男子退钱,被拒后,把男子告上法庭,法庭的判决出乎意料。

2023年6月,胡某邀请张某还有另外一个朋友来家里撸串喝酒,3个人推杯换盏,边吃边聊,气氛很好。

酒至半酣,也不知道胡某是喝多了,还是恶作剧,他竟然对张某说:“你要是敢喝我家马桶里的水,我就给你10000元。”

要谁听了都会一笑了之,知道这是酒后戏言,但张某却给予了积极的响应:““你可说到做到?”

也不知道张某是缺钱,就想挣这10000块,还是觉得被胡某将在那里了,逞能不服气,反正他跟胡某叫上板了。

“放心,我们这么多人都是见证人。”胡某直接给现场第3个朋友转了10000,让他做见证人,意思是,自己不可能出尔反尔,钱在第三人手里,张某不用担心自己说话不算数,只要他喝了,第三个朋友就把钱转给他。

其实,胡某就是趁着酒劲,开个玩笑,在他的认知里,他不相信会有人为了挣10000元,放下身段和尊严,喝又臭又脏的马桶水。

可让他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张某没再废话,起身直接去了卫生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惊的胡某瞪大了眼睛。

另外一个朋友一看,直接把胡某转给他的10000元,转给了张某。

虽然胡某心里不是滋味,但愿赌服输,他也只能认了。

但醒酒后,胡某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就是开个玩笑,咋就成真了呢?张某也太较真,太见钱眼开了。

那可是10000元呀,他想起来就心疼,无法释怀,他想让这件事过去,谁让自己嘴欠呢,可3个月了,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就因为一句玩笑话,付出10000元的代价,他不认。

于是,胡某找到张某,告诉他,他当时就是开玩笑,让张某别当真,把这10000元还给自己。

张某当然不愿意,马桶水我喝了,你又说开玩笑,有这么耍人的吗?他拒绝归还,两人闹了个大红脸,朋友都做不成了。

既然这样,那没什么好顾虑的了,胡某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法庭,说他不当得利,要求法院判决张某返还10000元。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胡某与张某之间的打赌行为,虽然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但打赌内容是喝马桶水获取金钱,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因此,他们的打赌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于胡某与张某的打赌行为无效,张某因打赌行为取得的10000元应当予以返还。

但因为双方均有过错:胡某提出了不合理的打赌条件,而张某则接受了这一条件并实际执行。法院不会判决张某全部返还。

《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胡某与张某的打赌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违背了民法典的这一基本原则。

但毕竟张某也喝了马桶水,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双方都有过错,因此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各打五十大板,判决张某返还胡某5000元。

大家都觉得这么判决不公,赌盘:喝马桶里面的水,赌注:10000元。请问哪里违法公序良俗了?那么多赌吃辣椒、吃一大碗面条等等,都是可以的。愿赌服输,更是大家公认的公序良俗。这个法院判决,又为耍赖开了一个坏头。

胡某让张某喝自己家马桶的水,这明显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的同时,还犯了侮辱罪。即使撤销合同成立,那也应该追究胡某的罪责。最后没个十万八万的这事儿解决不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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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