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到朋友家喝酒。酒后朋友对他开玩笑说:你如果敢喝我家马桶里的水,我就奖给你10000块。男子二话不说,舀起马桶水就喝。朋友只好转给他10000块。3个月后,对方反悔。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10000块。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6月,正是盛夏酷暑,人们都聚在广场上聊天。
夏日夜晚,本就睡不着,好友在一起吃饭聊天是家常便饭。张建跟往常一样,约朋友一起去胡伟家聊天。
既是好朋友,怎可能只聊天?胡伟大方地招呼二人喝酒。
三人就着凉菜,喝酒猜拳,好不热闹。
有人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有人说酒入愁肠愁更愁。还有人说酒壮人胆。
三个好朋友喝着聊着,最后都有了几分醉意。如果他们就此告别,就不会有后续发生的一幕。
但那日胡伟可能喝醉了。也可能三人最后言语上有了冲突。只见胡伟笑嘻嘻对张健说:“你敢不敢喝我家马桶里的水?如果你敢喝,我就奖励你1万块。”
如果三人在清醒情况下,胡伟是怎么也不会让好朋友喝马桶水的,更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语。
如果三人在清醒情况下,张健要么不跟胡伟一般见识,要么直接拒绝。
可不知为何,胡伟说出这番话后,张健竟然二话不说,直接冲进卫生间舀起马桶水就喝。
张健这番做法让另外两人都惊呆了。胡伟心中后悔得要死,可他既当着朋友面说出这样的话,自然要说话算话。于是,万般无奈的胡伟,只好当场给了张健1万块钱。
之后,张健和朋友回家。他们之间打赌的事情也到此为止。
可胡伟事后越想越觉得不甘心。那毕竟是1万块钱呀。要全家人省吃俭用多少时间才能攒下1万块。
这1万块需要他辛苦上一个月班。
这1万块钱够他在酒店请朋友们吃好几顿了。
如今,却因为他一句玩笑话,他白白损失了1万块。
尤其是,当他每天朝九晚五去上班。当他在超市里看到东西舍不得买时,他就想起了这1万块。
于是,胡伟开始后悔。三个月后,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张健返还他1万块钱。
胡伟在三个月后起诉,可见他也是纠结了三个月,最终还是决定要回他的一万块。
但张健接到传票后也很惊讶,他没想到好朋友竟然言而无信。反而不顾两人之间的交情,竟然把他告上法庭。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胡伟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实守信,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胡伟和张健打赌,人家喝他马桶水,他就给一万块。他的行为如果放在别人身上,有羞辱之嫌。
但因为他和张健是朋友,张健没当回事,反而遵守赌约,喝下他家的马桶水。他也履行约定,支付一万块。
可事后他又反悔,还把好友告上法庭,虽然能理解他的心情,但他这种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
而且,一旦经过官司,他们的友情大概也要决裂。
2、胡伟想要回他这一万块,可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都是无效的。
本案中,胡伟想要回他的一万块,他大概会说他那日是喝醉酒后提议的赌约。
而且,他让好友喝马桶水,明显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胡伟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说他们之间的打赌是无效的。
他可以根据这条法规,主张要回他给张健的一万块。
3、法院又会如何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为事发当日,双方都是在醉酒状态下作出的打赌约定。
而且那个赌约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胡伟要求张健返还他的一万块,有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但是,这件事是胡伟提议的,他有错在先。
而且,人家张健喝了他家的马桶水,如果要求张健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
所以,根据过错推定原则,法院判决张健健返还给胡伟5000元。
朋友之间,喝酒就是喝酒,切莫因为酒劲上来就提出这样不可思议的赌约,张健和胡伟本是好朋友,却因为这场赌约最终反目成仇。
马上春节要到了,朋友间喝酒一定要把握好,千万不要因为醉酒闹出朋友决裂的故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