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现时,法院应如何进一步执行呢?近日,无锡惠山法院适用“强制管理”,以2.88万元的成交价成功拍卖了一处案涉无证房产三年的租赁权,解决了无证房屋的处置难题。
这也是江苏首例强制管理的成功案件,对于人民法院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提供了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该案系一起恢复执行的终本案件。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无锡市滨湖区的一处房产案进行了查封及清场,但由于案涉房产是无证房产,故无法进行正常交易及过户。
如何让无法拍卖的空置房产实现财产效益,成为了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房子无法拍卖,那能不能出租这个房子,然后将租金缴纳到法院?”“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大家会不会担心有风险呀?”“那选任管理人管理如何?”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就如何化解执行困境进行协商,最终决定尝试利用强制管理方式盘活案涉房产。
据悉,“强制管理”是法院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指法院选任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实施管理,以管理所得收益清偿债权。但此前惠山法院并无相关处置经验,如何做好案涉财产的强制管理对于执行干警们来说是一次全新的考验。
于是,执行干警们仔细查阅强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现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强制管理案例,并围绕强制管理的方式、强制管理人的选定、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成交后法律文书的出具、交付等内容进行了多次论证,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确保对案涉房产的强制管理处置得当。最终,惠山法院执行局决定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拍卖案涉房产的三年租赁权。
近日,案涉房产的三年租赁权成功以2.88万元的价格顺利成交。
惠山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法院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一环。
但执行过程中,类似本案中财产无法顺利拍卖、变卖的情形时有发生。该案涉案财产的成功处置,不仅丰富了执行过程中不动产的变现形式,提高被执行人不动产处置效率,也为无法拍卖、流拍的财产如何进行价值变现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操作路径指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建波
校对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