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襄阳各地交警开展常态化设卡检查,持续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1月23日中午,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卧龙大道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临近检查点时欲行又止的举动引起执勤交警怀疑。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检查时,王某神情紧张,身上散发有酒气。
据王某反映,小年夜亲友聚餐时,他喝了酒。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毫克/100毫升,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交警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处罚。
交警提醒,临近春节,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将更加突出。平安才能团圆,希望广大驾驶人握好方向盘,把好安全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警惕“隔夜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