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天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天军正式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任正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3年12月起计算;
宋少龙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罗培栋任毕节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忠健任毕节市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毕节市大中型灌溉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朱军、王孝奎任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珊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玲任毕节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兵任毕节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睿任毕节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健任毕节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杰任毕节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闵书恩任毕节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潘武任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毕节市精神卫生中心、毕节市优抚医院)院长;
卢波任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副校长;
张丽任毕节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任毕节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雷飞颖任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黔西旅游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璞不再担任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舒英不再担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黄克卫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程龙毅、郑毅不再担任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张阿卓、林莉原担任的毕节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党廷海不再担任毕节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燕金辉不再担任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编辑|杨莉
责编|石佳
编审|张丽莎
监制|孟性荣
总监制|朱光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