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黑龙江省财政厅(2025年1月13日)

黑龙江新闻网 2025-02-02 11:47:49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黑龙江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持续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力有效服务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顺利完成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24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据快报统计(下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2亿元,增长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54.5亿元,增长11.7%。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1.8亿元,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88.4亿元,增长1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2亿元,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7.9亿元,下降21.1%。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亿元,增长18.6%,主要是专项债项目收益增加带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9亿元,增长98.3%,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公路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带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增长1.8倍,主要是部分地区国有企业一次性收入带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9亿元,下降24.6%,主要是2023年部分地区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抬高基数影响。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下降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6亿元,增长39.7%,主要是各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补助支出增加带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97.6亿元、下降2.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33.3亿元、增长3.2%。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90亿元、下降9.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44.2亿元、增长3.4%。

(二)2024年法定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使用。2024年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07.5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937.5亿元,发行新增债券670亿元,平均发行期限16年,平均发行利率2.28%。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70亿元中,省本级留用150.3亿元,转贷市县519.7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024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758.1亿元,其中:到期本金473.2亿元、利息284.9亿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如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3.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2024年末全省法定债务限额为10657.4亿元,其中:省本级2081.3亿元,市县级8576.1亿元。预计2024年末全省法定债务余额为9627.5亿元,其中:省本级1108.2亿元,市县级8519.3亿元。全省各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未突破法定债务限额。

(三)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协同落实存量增量政策,助推全省经济稳中有进。加力扩投资。充分用好中省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建设资金,省级统筹资金962.2亿元、同比增长78%,助推哈绥铁伊高铁、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粮食产能提升灌溉工程、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完善落实专项债券竞争性分配机制,择优支持208个重点项目建设,全流程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融资机制,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撬动社会投资作用。全面加强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加密调度频次,全程跟踪监测,支出进度稳居全国前列。加力促消费。聚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出财政补贴、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财政“政策包”,省级统筹资金101.1亿元,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助力市县加快落地促消费政策。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800余场,发放消费券4.8亿元,带动消费300亿元。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促进释放购房需求。加力稳贸易。省级筹集资金78.9亿元,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力保障第八届中俄博览会成功举办,集约节约支持开展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哈洽会等重点招商展会活动,助力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自由贸易示范区、开发区平台功能;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哈尔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助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力促我省贸易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

二是全力保障发展资金投入,助推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提质增效。持续赋能产业发展。全省统筹产业发展领域资金94.1亿元,其中省级74.7亿元、同比增长35%,支持加速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开展千企技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行动,兑现落实技术改造、数字化车间等奖补政策,惠及制造业企业2182户(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户,助力哈尔滨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国家级试点。充分发挥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设立运作龙江天使投资基金,增资赋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持续赋能创新驱动。全省统筹科技创新领域资金40.2亿元,其中省级21.2亿元、增幅连续4年超过20%,全力保障“创新发展60条”等政策落地,支持实施生物医药、医疗装备等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84个,助推智慧农场技术与系统等3家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落地,促进提升哈大齐自创区、佳木斯农高区创新能力,以绩效奖励引导打造哈工大先研院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省级投入人才领域资金17.9亿元,同比增长37.6%,及时兑现落实“人才振兴60条”政策,推动实施“头雁”“春雁”等行动计划,支持打造384个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高校高级职称人才保持净流入。持续赋能特色文旅。全省统筹特色文旅领域资金24.8亿元,其中省级10.8亿元、同比增长54.3%,助力办好全省第六届旅游发展大会,推动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鼓励新开通11条省内支线机场串飞航线,兑现文化旅游等领域扶持政策,助推全省特色文旅影响力、美誉度不断提升。坚持节俭办会,全力支持哈尔滨市高质量高效率筹办第九届亚冬会。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完善财政支持驻省央企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政策,北大荒农垦集团改革成本政策争取取得实质性突破。在全国率先整合打造省级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累计促成融资放款369亿元,第三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引导发放贷款突破200亿元、惠及企业10180户,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中标项目3.2万个、金额315.2亿元,助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信心。

三是持续强化“三农”投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资金优先保障,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超1400亿元。加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主攻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力推进“五良”融合,支持建设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1040万亩、治理侵蚀沟1.3万条、推广大垄密植栽培5126万亩、实施耕地轮作2732万亩,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助力全省粮食生产实现“二十一连丰”。统筹推进“四个农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食用菌、雪花肉牛、白鹅等优势特色产业,“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加力推进乡村建设。省级下达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实现“八连增”,在国家资金绩效评价中连续六年获评“A”等次。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实施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惠及农村居民82.6万人。扎实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农村综合性改革等试点试验,海伦市、桦南县通过国家中期验收,漠河市新纳入试点范围。加力引导金融惠农。启动实施种植业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省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分担比例,全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75%,农业保险保费规模71.6亿元、保险金额超1900亿元,三大粮食作物、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全省覆盖。省农业担保公司新增担保规模、支持粮食生产领域担保贷款均居全国首位。

四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推动全省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7.1%,有力保障幸福龙江20件民生实事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落地。助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37.7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保持历史最好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只增不减”,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发展取得新成效,集成创新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发展政策,巩固18所高校94个优势特色学科“双一流”建设成效,及时兑现落实普通高校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惠及24.3万名大学生。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94元、670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文体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扶持创作出一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美术奖金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文艺精品。助力扎牢社会保障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2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分别增长3.2%、2.4%,多措并举确保全省1061万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分别增长3%、7%,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惠及140余万困难群众。聚焦“一老一小”,支持153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和哈尔滨市普惠托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惠及11.6万名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支持改造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危房、灾后农房36.9万户,筹集建设配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惠及16.3万户,支持20.7万户高层住宅用户接通管道燃气。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基层法检信息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食品药品监管、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助力深化司法体制、行政执法体制等领域改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

五是优化财政政策资金供给,助推绿色发展优势巩固提升。全省统筹生态环境领域资金277.4亿元,保障“绿色龙江建设60条”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发力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倾力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年度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推动实施佳木斯、齐齐哈尔、哈尔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项目和双鸭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我省在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位列“优秀”等次。创新生态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出台《黑龙江省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改善者补偿、恶化者扣缴”原则,兑现落实大气生态保护补偿奖惩政策,出台《黑龙江省林草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基本构建起覆盖全省大气、水、森林、草原等重点生态要素的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强化绿色财税政策引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授权,科学合理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等事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细化落实湿地恢复费政策,建立湿地占用恢复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全省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6.5亿元、占比达99.8%,采购环保产品6.9亿元、占比达98.4%。

(四)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加强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接受审查监督。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要求,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情况。高质量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9件,按时办结率、沟通覆盖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加力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度、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二是科学统筹强化财力保障。完善财政资金大统筹机制,推进“四本预算”、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有机衔接,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启动实施加强财源税源建设行动,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细化开展十个专项行动,力促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结构优化。搭建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实现资产资源评估、公开交易、收入上缴等业务一网通办,畅通资产资源变资金的“快车道”。围绕“国之大者”积极主动谋政策谋项目谋资金,全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再创新高,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迈上6000亿元新台阶,有力保障了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领域支出。

三是系统施策提升资金绩效。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以零基预算、绩效预算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政策,细化推出严控一般性支出14个方面45条硬措施,配套建立27项标准化评估指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衡量刚性约束,创新完善“政策+资金”绩效双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用在紧要处、花出实效来。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省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8万个,审减额153.8亿元,审减率11.5%。我省在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核中跃居全国第一档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省份。

四是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将改革贯穿省、市、县(区)全链条,着力规范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收入划分,发挥转移支付“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作用。出台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加速构建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立财政运行监测闭环管理机制,依托平台采取“一卡通”方式累计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超1100亿元。制定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创新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

五是有力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三保”保障分级责任,加强“三保”支出预算源头审核和执行穿透式动态监测,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级下达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补助规模同比增长10%,切实兜牢各级财政“三保”底线。坚决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出台坚决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若干规定,常态化实行“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会商、应急救助、考核问责”机制,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全省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全部按期足额偿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是从严从实强化财会监督。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查找整改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领域问题,健全贯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整治,依法依规对91家会计师事务所、11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理处罚,有力整肃行业风气,维护经济秩序。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地各部门团结奋斗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优质税源支撑不强,财政收入结构不优;有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区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有发生,财经纪律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以务实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国家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我省经济稳中有进、回升向好,“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企业效能提升和县域经济发展等“三个突破年”强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不断激发,为我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偿付债务本息等刚性支出压力不减,产业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需求较多,全省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编制好202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编制注重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零基预算。秉持“先定事、后定钱”理念,资金跟着项目走,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推进不同渠道、不同级次、不同年度资金统筹配置,构建能增能减、能进能出、有保有压的管理机制,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准。二是坚持绩效优先。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将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压缩、优化调整,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加大投入,同步优化政策供给,推动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三是坚持压保并举。秉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理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分类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做到中央规定配套项目、民生政策性支出、支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的生产性投资、科技人才等创新领域支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支出等“五个必保”。四是坚持兜牢底线。秉持“靶向施策、系统施治”理念,充分运用化债政策,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确保到期债务足额偿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从预算源头足额保障各级“三保”支出,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五是坚持严肃财经纪律。秉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编制合法性合规性审核,硬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处理好供给与需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二)2025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25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5%,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143.5亿元,收入总计566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92.5亿元(不包括中央未告知、无法编入预算的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预算增长5%,加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等76亿元,支出总计5668.5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19.7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91.2%,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504.4亿元,收入总计82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5.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0.3%,加调出资金等598.8亿元,支出总计824.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7.2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2.3%,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3.9亿元,收入总计4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6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5%,加调出资金33.5亿元,支出总计41.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803.1亿元,增长2.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45.2亿元,增长6%。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1668亿元,加上财政补助、中央调剂金收入等2135.1亿元,收入总计3803.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45.2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57.9亿元,支出总计3803.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市县预算需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上收支计划安排为省级代编。

(三)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15.1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1.1%,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948.7亿元,收入总计4263.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22.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7%,加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等2741.5亿元,支出总计4263.8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0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39.9%,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504.4亿元,收入总计524.4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5%,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498.4亿元,支出总计524.4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3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33.9%,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3.9亿元,收入总计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9%,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3.9亿元,支出总计5.2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586.2亿元,增长3.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84.6亿元,增长5.7%。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1005亿元,加上财政补助、中央调剂金收入等1581.2亿元,收入总计2586.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84.6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6亿元,支出总计2586.2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四)省级重点财政支出政策

1.全力支持扩大内需。抢抓国家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有利机遇,优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供给,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两新”政策,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优化促消费补贴政策和审核流程,发挥消费券“乘数”作用,激发大宗商品消费潜力,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数码产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支持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数字等服务消费,打造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文旅消费高质量增长,支持办好第七届旅发大会,高质量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和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支持开通省内串飞航线,大力发展全域全季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办好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哈尔滨市现代商贸物流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继续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促进完善商贸流通体系。用好“两重”政策,推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统筹用好中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政策资金,足额落实“两重”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集中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政策,支持谋划储备一批拉动投资作用大、带动经济效果好、能快速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大项目。用好“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模式,持续推行债券资金竞争性评审机制,专项债券额度向项目准备充分、撬动社会投资明显、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拉动社会投资作用。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用好省级招商引资激励资金,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目标,支持市县聚焦高附加值、高贡献度、高牵动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支持开发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择优支持规模大、知名度高、项目签约落地预期效果显著的展会项目,更好发挥对招商引资的引导牵动作用。

2.全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政府投资基金、贴息、担保、揭榜挂帅、竞争性立项等方式,多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入,支持培育壮大“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实践地。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引导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算中心建设,推动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创意设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扩量升级,加快与制造业、绿色食品、文旅产业等重点领域对接融合。支持开展战略性矿种找矿突破行动,实施基础普查和深度勘查,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动出台完善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政策。支持实施未来产业加速孵化计划,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进更多前沿技术成果研发、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争建国家关键产业备份基地。增强科技创新源头动力。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增量器作用,落实“创新龙江60条”政策,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实行“揭榜挂帅”制度,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自主开展科研攻关,助力打造崖州湾、汉江等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落实支持哈工大建设发展政策措施,示范带动全省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支持实施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攻坚三年行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切实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优化落实“人才振兴60条”政策,营造育才、引才、留才良好环境,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聚焦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发展,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协作配套,提升本地产业配套率。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创造水平。加力投放第三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激活更多金融活水,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充分发挥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作用,形成全省统一、功能完整、数据齐备、覆盖广泛的线上融资服务体系。优化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提升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畜牧业、冷水渔业、设施农业等政策措施,培育壮大立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打造一批工业大县、农业强县、旅游名县、边贸旺县。统筹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条提档升级。

3.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涉农项目实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力有效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增强粮食保障能力。落实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支持“五良”融合大面积提升单产,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农田防护林一体化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设施建设,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落实产粮大县奖励、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升市县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统筹推进“四个农业”。聚焦科技农业,支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聚焦绿色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聚焦质量农业,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聚焦品牌农业,持续推进“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宣传推广,积极发展定制农业,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经济。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着力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稳定财政投入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全力支持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推进深层级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政策,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新时代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助力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落实国家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北大荒农垦集团改革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自由贸易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创新发展。加快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黑瞎子岛保护和开发开放,发挥边境口岸城市“桥头堡”和“中间人”作用,推进“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提升对俄经贸合作规模和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支持中欧班列和国际客货运航线高质量运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用好国家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政策,围绕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点支持能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新型基础设施、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推动财政资源向财力薄弱地区以及担负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区域倾斜。

5.全力支持财政持续稳定运行。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统筹中央增量财力性转移支付,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保持省对下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支持市县政府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提升市县财力保障水平,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用好国家债务置换增量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化债方案,全力统筹预算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定债券再融资、应急备付金等政策工具,确保不发生违约风险。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决防止违规违法新增隐性债务。助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收储和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各地出台购房优惠政策,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稳妥防控金融风险。支持中小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和动力,有序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防止金融风险向公共财政转移。

6.全力支持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绿色龙江建设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和“三北”防护林建设,支持推进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落实和完善水、大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新型环保、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林草领域碳汇方法学研发及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创新多元化林业碳汇产品与价值实现路径。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助力我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7.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支持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创业贷款担保补贴等政策,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助力开展就业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拓岗、创业推进计划,实施大规模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帮扶和援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标准,推动补贴标准步入全国中等行列,带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落实优抚对象补助和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提升残疾人服务和保障能力。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政策,加大社区养老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完善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和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支持供热老旧管网、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支持农村公路、农村供水、危房改造等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省市县三级医疗服务共享,健全区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我省高校“双一流”“双特”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实施新一轮“双高”“双优”计划,对边境地区职业院校给予倾斜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省博物馆新馆开馆运转,支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传承,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促进文艺精品创作,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合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支持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救助机制,做好全省防汛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及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持力度,保障亚冬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推动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预算执行中,将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确保上述支出政策落实落地。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省级可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5年1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8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50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30亿元。

(五)2025年法定债务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目前,国家尚未提前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将在国家额度下达后,及时履行年度预算调整程序。

2.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情况。预计2025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864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560.3亿元,到期支付利息303.7亿元,计划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偿还。

三、2025年预算执行保障措施

202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进一步抓改革、强管理、促规范,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力抓好收支预算执行。深入实施财源税源建设行动,培育壮大优质税源,稳妥组织非税收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抢抓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发力争取国家财力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提升重大战略财力保障能力。构建以“资金跟着项目走、投入跟着绩效走”为核心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推行竞争性立项、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部门优化项目储备、做实项目前期、严格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时限,更好推动项目提质、资金提速、政策提效。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测,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列支,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二)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聚焦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完善能增能减、能进能出、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覆盖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新增资产预算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一体化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定反映关键要素、体现产出效果、便于操作考评的绩效指标,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予以倾斜,对长远战略项目加强投入,保障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其效。

(三)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财政收支统一管理、存量增量协同发力、资产资源充分利用的大统筹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健全“兜底线”“强激励”并重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及时承接落实国家部署的税制改革任务。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更大力度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税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监督,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实际问题,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深入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全面提升财务造假违法成本,规范引导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及相关从业人员,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五)稳慎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三保”分级保障责任机制,加强市县“三保”支出清单制管理,实行预算源头把控,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和资金调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兜住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持续保持地方债务监管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国家一揽子隐性债务化解政策,加快置换高风险、高成本债务,综合运用法定债券再融资、应急备付金等政策工具,确保不发生违约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坚决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六型”财政建设,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善谋事、会干事、能成事的能力水平,充分运用“四个体系”,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落实质效。纵深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优良政治生态。

2025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下,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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