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疗纠纷赔偿款100余万元医疗美容公司员工获刑三年

上观新闻 2025-02-06 16:23:33

上海某医疗美容公司员工高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投诉、伪造材料,骗取公司医疗纠纷赔偿款100余万元。日前,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高某自2021年起担任公司医疗纠纷处理专员,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及赔偿申请审批。在工作中,他发现公司退赔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只要赔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财务部门便不会找总经理核实,客诉单即可获批。高某遂动起了歪心思。

高某找到好友王某,谎称有一个既能赚钱又能帮他刷业绩的项目,询问王某是否愿意参与。王某误以为只是购买医疗用品帮高某冲业绩,便提供了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并转账2万元。半个月后,王某收到10万元转账,扣除本金和酬劳后,将剩余款项转给高某。见赚钱如此轻松,王某还想继续。高某则表示:“每个人的信息只能做一次,想继续做的话,就只能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来做。”于是王某便开始找别人帮忙,收集身份信息用来“赚钱”。此外,高某也继续以相同的说辞寻求袁某等其他朋友的帮助。在此期间,高某的朋友们也有心存疑惑询问情况的,都被高某以“就是普通的销售刷单”为理由搪塞过去。

2023年6月,公司负责人在整理财务报告时发现,2021年以来的医疗退赔金额异常激增。经调查,发现退赔材料中的客户签名笔迹一致,疑似造假,且许多收到退赔款的“客户”从未在公司消费或治疗。公司怀疑退赔款被骗,随即报警。7月,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高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收集王某、袁某等人的信息冒充投诉客户,伪造“纠纷顾客费用审批单”及赔偿和解协议,骗取公司支付的医疗纠纷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案件移送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高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高某在本案审查期间已全额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廉洁从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从业规范,从业人员应坚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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