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办发布信息称,因我街道办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据2月7日环球网报道)
古城街道办在致歉中称,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应该说,当地这个致歉信里的反思,还是比较到位的。
什么叫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呢?据央广网2月6日报道,当地解释,2月3日夜间,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涉事店铺未开启店内照明,就拨通店长岳某电话,动员开灯遭到拒绝,随后与商铺实际经营者马某联系沟通,马某同意综合执法队队员采取措施进入店铺开启照明设备。第二天一早就和店长做了沟通解释,派工作人员修复了损坏的门锁,取得了店长的谅解。
当地致歉
如果说,事前没有和经营者沟通,未得到许可直接撬锁开灯,那确实是违法行为,应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现在,由于得到实际经营者的同意,事件的性质就有了变化。那么,既然当地说得这么好,为何视频又被人发到网上投诉呢?
当然,回到最根本的问题,还是为何非要开灯不可。据了解,当地发布的是倡议书,要求店铺室内留灯直至次日天明。应该说,节假日期间,景区为了打造不夜城的需要,给游客良好的形象和观感,本身并无不妥。而且,游客来得越多,店铺也能从中获益,但怎么变成了“强制”?
据大风新闻报道,街道办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从1月27日至2月12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商铺有统一亮灯要求,“要从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这是我们大同市统一要求的。”这可能说明,表面上是“倡议”,实际上就是这个灯非开不可,没有余地。
亮化倡议书
其实,偌大一个景区,一两家店铺室内没有留灯,从整体上并不会影响景区形象,游客也不会在意。当地没有必要非要想方设法去开灯,甚至在经营者不想去现场、店长直接拒绝的情况下,非要“破门亮灯”。因为破坏了财产,造成了浪费。而且,店长不同意,那么就存在引发纠纷的问题。
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就陷入了整齐划一的迷思,容不得一点点问题。比如,店铺在玻璃门上贴个A4的招聘启事就要下罚单,这些简单粗暴的行为,加剧了矛盾,激发了冲突。既得不到当事人的认可,还会被舆论批评。
城市管理应该多些柔性手段,多些人情化的操作,少些“一刀切”,既然是倡议,就要有尊重店铺不尊重倡议书的雅量,景区形象是城市形象,城市管理水平更是城市形象,不能为了图面子而做掉底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