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及牙膏年报提醒!

身边24小时 2025-02-08 16:16:42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相关要求,普通化妆品及牙膏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牙膏的年度报告。为帮助我市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人及时、顺利完成年报,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年报提交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二、需年报产品:备案时间满一年(即2024年1月1日前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牙膏,包括仅供出口产品;已注销的产品无需报送年报。

三、年报内容: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普通化妆品、牙膏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四、年报网址: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enterprise,选择“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进行操作。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将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备案人仍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将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另《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六十五条规定,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将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各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人:为保证您的正常经营,请按时报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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