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期)》。▼▼▼
近期,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13类食品1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项目涉及
农售药残留超标、添加剂超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售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京棋超市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绍兴上虞向上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绍兴市上虞区章禾餐饮店购进的小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昶和纤维(绍兴)有限公司购进的小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苏氏果业经营部销售的青枣,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添加剂超标
(一)绍兴上虞小越越都购物中心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上虞区小韩水果店销售的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越牛新闻综合上虞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