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惠东县委批准,惠东县纪委监委对惠东县民政局原局长严伟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严伟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严伟兴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严伟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