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制定,提升“推动力”。根据部、省最新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眉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十条措施》修订工作。规范文本表述,统一专业术语,经多部门会审及合法性审查后联合行文发布,实现政策效力的有序衔接。
二是强调研,提升“凝聚力”。聚焦用地审查、准入保障、投入产出控制指标等关键内容开展调研,动态调整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充分征求7个县(区)及相关市级部门建议,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公众意见征集,经多轮研讨论证后形成修订草案。
三是强考核,提升“执行力”。明确各县(区)、园(新)区应当建立履约达产考核的考评机制,与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固投强度、产出强度等相关要求。每半年对各地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