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为获大额“扶贫款”甘当洗钱“工具人”

身边24小时 2025-02-10 11:12:10

只需下载一款APP即可在线申请“百万扶贫款”?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心动吗?小心!别沦为诈骗分子“洗钱”工具人!

近日,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4年8月初,刘某被一网友拉进乡村振兴QQ群,群内声称国家新一轮乡村振兴扶贫政策已经试行,下载APP即可获得279万元的乡村振兴扶贫款。缺钱的刘某信以为真,按照指令下载了一个名为“乡村振兴”的APP。随后,一名“客服”通过APP联系了刘某,要求刘某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用于资格审核。在对方的逐步诱导下,刘某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手机号一一发送给对方。对方表示审核通过,但是需要提供银行卡,并前往山西省大同市“包装流水”提高银行卡额度,才能领取扶贫资金。

“怎么还需要去山西取钱?会不会是诈骗?”在社区从事过扶贫工作的刘某心生疑虑,虽然担心对方会利用其银行账户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想到自己银行卡上并没有钱,且路上的花费全由对方报销,最终还是没能抵住巨额扶贫款的诱惑,决定铤而走险。

8月底,刘某按照指示去到山西省大同市与对方碰面,并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提供给对方。在对方的操作下,刘某银行卡到账30万元。随后,刘某来到银行柜台将这30万元取出,交给对方。“流水”走完后,对方给刘某报销了1646.5元的“差旅费”,并告知刘某279万扶贫资金已转入刘某账户,但需延迟45天到账。

银行卡里到账的“真金白银”和百万扶贫资金的转账截图让刘某“满载而归”。但直到两个月后,约定的扶贫资金迟迟未到账,公安干警却找上了门。到案后,刘某对自己为谋取私利,帮助诈骗分子取现,并将钱款交给“上线”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查,建始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的各类福利政策均有正规的申请渠道和流程,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证信息的真实性,切勿相信非官方、私下联系的方式领取。同时在面对数额巨大的获利时要保持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将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户等出借和出售给他人,在内心产生疑虑和收到官方提醒时应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不能心存侥幸,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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