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禹兴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身边24小时 2025-02-10 19:27:02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轻工产业园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禹兴昌(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禹兴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禹兴昌利用担任泾源县香水镇镇长、党委书记、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泾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轻工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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