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公告称,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在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的合作,包括产品开发、技术规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视后续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中鼎股份公告称,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在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的合作,包括产品开发、技术规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视后续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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