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股权变动,陈镇华先生不再担任党委副书记职务。
据了解,2月10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公告,称陈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选举陈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附件内容显示,陈镇华,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审计师、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中山市审计局科员,中山市纪委(监察局)驻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监察组副主任科员,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第一行政监察组副主任科员,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山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中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据悉,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中山市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公司以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涵盖固废、新能源、工程建设以及辅助板块等业务领域。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山市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中山市上市国企中市值最高,截至2月11日收市,总市值约为130.55亿元。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黄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