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在父亲去世近10年后,发现其微信账号因长期未登录被系统回收,所有数据清空,唯一的情感寄托就此消失。消息登上热搜后,“数字遗产”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民法典》第127条指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明确规定时,应当依照这些规定执行。该条款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2021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逝者近亲属可为合法利益行使对死者个人信息的权利。这说明我国在依法保护“数字遗产”的道路上已经走出了第一步。
但现实似乎更为“骨感”。比如曾有人想保留去世亲人的手机号,却发现手续繁琐且代价昂贵,国内首例QQ号继承案,也被法院以“隐私风险”驳回请求。国内绝大多数平台都在初始协议上作了特别规定。微信约定用户仅拥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抖音账号也仅限本人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予、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QQ等即时通讯工具虽然并不会被注销,却可能会被公司回收。至于电子邮箱,则只要3至6个月没登录就可能会被冻结然后被注销。如果是游戏账号,因为涉及“虚拟财产”的问题,情况则更为复杂。
“数字遗产”虽然没有实物形态,却以数据形式存在,且有一定的经济和情感价值。在继承的问题上不应含糊其辞,而应当有明确的“说法”。对于平台来说,应当充分考虑网友的现实需求,尽量细化网络服务协议,在相关服务合同或约定中,制定“逝者保护”功能和相应继承条款;对于网友来说,可以参照中华遗嘱库的相关规定,提前制作一份公证遗嘱,其中写明数字财产的归属,包括账号名称等内容,这样一旦出现意外,就可以便于继承人处理这些“数字遗产”;当亲人离世,继承人不论出于财产需求还是情感需求,也应尽早与平台联系,解锁关卡,备份相关“数字遗产”。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出台法律法规,对“数字遗产”进行准确界定,对其继承权予以明确,以保护好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