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因乙肝歧视血洗人社局致1死1伤被判死刑的悲剧
2003年4月3日,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发生在浙江省嘉兴市。一名浙江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周一超,因为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拒绝录用,怀疑是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受到歧视,激愤之下持刀冲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扎伤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当场死亡。这起案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和讨论,也暴露了中国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普遍歧视和误解。
案件回顾
周一超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从小到大成绩都名列前茅,持续担任班干部,奖学金之类的奖励总少不了他的名字。在老师和同学眼中,周一超不仅成绩优良,性格也和善本分,虽说相对内向点,做事却相当勤快细致。他的家庭也不富裕,父亲在他12岁那年突发脑溢血身亡,母亲含辛茹苦打工将他养大。周一超很孝顺,也很有上进心,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2003年,周一超毕业于浙江大学农学系,并考虑到就业稳定,参加了嘉兴市公务员考试。这事他非常有信心,但毕竟最终只招收9人,而竞争者足有两百多个,周一超不敢大意,过年时每天待家里看书,看到晚上12点才休息,第二日又早起看,争分夺秒,连亲戚都没空走。母亲见儿子这么累,劝他注意身体。面试后的总成绩,虽说和他预想的有点差别,但仍排在第五。周一超兴奋极了,以为自己必能入选。
然而,在4月1日进行的体检中,周一超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俗称“小三阳”),并被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周一超懵了,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会被拒绝录用。他从未听说过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当公务员的规定。他觉得自己是被欺骗了,是被背地里捣鬼了。他想知道真相,想知道自己哪里不如别人。
4月2日晚上,周一超回到家中后抱头痛哭。母亲叶某看着儿子的痛苦模样,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只能陪着他,希望他能够振作起来。第二天早上,周一超匆匆出门,没有和母亲说话。叶某以为儿子是去散散心,也没有多问。她不知道的是,周一超出门后去买了两把刀,揣在身上,准备去找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理论。
干某见周一超如此激动,心里有些不安。他拿出了体检结果和录用标准给周一超看,并解释说:“你的体检结果显示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周一超听了这话,更加气愤。他觉得这个标准是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并且在参加考试前并没有公开或者告知过他。他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被玩弄了。他质问道:“你们这个标准有法律依据吗?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我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干某见周一超不依不饶,也有些不耐烦了。他说:“这个标准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制定的,我们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你既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不能当公务员,这是为了保护你和其他人的健康。你应该理解我们的难处。”周一超听了这话,感觉更加受到了侮辱和冷落。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不健康的症状,也不会传染给别人。他觉得自己被歧视了,被排斥了。他想到自己多年的努力和期望都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愤怒。
就在这时,周一超从干某嘴里听到了一个让他更加难以接受的消息。原来,在同批考生中,有位考生一只手缺3个指头却被录用,根据体检标准,此种情况为合格。周一超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他猛然站起,转身走出了办公室,躲进厕所。干某按照既定标准办事,自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见这名考生走掉,还以为他放弃了,继续埋头忙工作。
没想到下一秒,周一超举着刀冲进办公室,趁他不备,将刀狠狠扎进他的脖颈。吃痛的干某起身搬起椅子抵抗,混乱中,他被刺成了重伤,在他短暂逃离办公室期间,同事张某惨遭池鱼之祸,被失去理智的周一超捅死。其余工作人员听到动静赶过来,周一超把刀横在脖子前似乎想自杀,最终却颓然丢弃,任由保安将他控制,移交警方。他的行凶造成1死1伤,被问及作案动机,周一超依然忿忿不平,认为录取过程有问题,他怀疑自己因“小三阳”被刷下是给其他人让道。
但经警方调查确认,干某在录取过程中并无违规,被杀害的张某与案无牵涉,周一超为发泄愤怒,滥杀无辜,犯罪情节严重;被害者家属十分悲痛,迫切希望判处周一超死刑,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周一超的亲友邻里、同学老师、辩护人等却对他表示理解,纷纷提出周一超是被本不该存在的歧视逼上了绝路;他一贯表现优秀,关进看守所后认真悔罪,母子愿意卖掉家中唯一的一套房补偿受害者的亲属;另外,周一超作案后未逃走,而是等在现场,如实交代,系自首。虽然辩护方列举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成立,但考虑到周一超罪行特别严重,最终并未采纳从轻的意见,以周一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听到结果,周一超当庭撕烂了判决书,拖着脚镣踉跄而去,而后上诉。2004年3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3月2日,周一超执行死刑。
2005年1月20日,《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出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明确规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具备了公务员录用资格。但这些内容对于已经走上断头台的周一超来说已经太迟了。
案件影响
周一超案是中国乙肝歧视的一个缩影,也是一个转折点。这起案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和讨论,也暴露了中国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普遍歧视和误解。周一超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他的行为虽然不可原谅,但他的遭遇却值得同情。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才华、有责任感的年轻人,却因为一种与他无关的病毒而被剥夺了公平竞争的机会,被排斥在社会的边缘,被逼上了绝路。他的死亡,也是对社会良知的一种警醒。
周一超案后,中国政府和社会开始重视乙肝歧视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和福利。2005年,《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出台,取消了乙肝检测项目,保障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公务员录用资格。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理由对就业者进行歧视性限制”,并将乙肝病毒携带者纳入就业保障范围。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将乙肝从法定传染病中删除,并规定“不得以传染病病原体感染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或者传染病康复者为由,侵害其合法权益”。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取消了食品从业人员的乙肝检测要求。2010年,《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发布,明确规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2011年,《教师法》修正案通过,删除了教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201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发布,取消了学生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也为消除乙肝歧视创造了制度条件。同时,社会各界也在积极参与反歧视的行动。媒体、专家、志愿者、律师等都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乙肝知识、揭露歧视现象、维护携带者权益、倡导平等理念。一些知名人士如蔡晧东、李连杰、王力宏等也公开表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呼吁社会消除对携带者的偏见和歧视。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勇敢地站出来,通过诉讼或抗议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年的努力,乙肝歧视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改善,但仍然没有根除。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面临着就业障碍、社会歧视、心理压力等困境。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在暗地里或者变相地进行乙肝检测,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担心遭到亲友、同事、伴侣的排斥和歧视。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缺乏正确的医学知识,盲目地进行治疗或者放弃治疗,影响自己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公众对乙肝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态度还不够理性和包容。一些人仍然存在着对乙肝的恐惧和误解,认为乙肝是一种可怕的、难以治愈的、容易传染的疾病,而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一种危险的、不幸的、可怜的群体。这种观念导致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和偏见,也影响了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的心态和信心。
总之,打破乙肝歧视需要激活公众社会责任感。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关注、了解、支持、尊重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他们共同构建一个平等、友好、健康、美好的社会。让我们在今天这个世界肝炎日1上发出这样一个声音:歧视比病毒更可怕,关爱比歧视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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