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简称“总署”)设立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
按照近代国家体制功能划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要主持外交事务,属于国家行政序列,但事实上自成立始,它便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而成为清朝的中枢机构之一。“总理衙门既设之后,职权綦重。除总理各国交涉事务外,同光间凡百业维新事业,皆归总理衙门总其成。直至光绪二十七年设农工商部及邮传部,始改隶之。”
《光绪会典》记述该衙门的职掌是:“掌各国盟约,昭布朝廷德音,凡水陆出入之赋,舟车互市之制,书币聘飨之宜,中外疆域之限,文译传达之事,民教交涉之端。”这里强调了外交和通商。之后,总理衙门的职能扩展到军事、通商、开矿、筑路、电业、运输、教育等诸方面,而且取代了清政府各个中央行政部门的部分职能。
总理衙门的编制总理衙门成立时,机构分工比较简单,原则是“司员分办公事,以专责成”。
首先设总帮办办理奏折、照会、文移等事,其次则按文件的类别分为机要密件、关税事件、台站驿递等,分派有关部院办理。不久即分股办事,当时仅设英、法、俄三股。继又添设美国股,增设海防股(甲午战争后改为日本股)。
最初设收掌处负责日常杂务,继设司务厅以代之。以后,又陆续增设电报处、清档房和银库。这就是总理衙门的常设机构。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据《光绪会典》的记载,它们各自的职掌如下:英国股负责与英国、奥地利二国的交涉往来,并主管与各国通商、各关税务和船钞事项。还兼理总署经费中的船钞部分。法国股负责与法国、荷兰、西班牙、巴西四国的交涉往来,并主管传教事务,华工出国及中越边界事务。俄国股负责与俄国、日本二国的交涉往来,并主管陆路通商往来、边防疆界、接待外使、觐见礼仪等;还管理总署章京和供事人员的考核、选取、传补、迁转、甄录,以及出洋游历人员的考选,以及总署经费中由户部支领的部分。美国股负责与美国、德国、秘鲁、意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时、丹麦、葡萄牙九国交涉往来,并主管华工保护及遣员参加国际会议等事务。海防股主管南北洋海防事务,如长江水师、沿海炮台、船厂、购造轮船、枪炮、弹药、机器、架设电线、修筑铁路以及各省开矿等。司务厅负责收发往来文牍、请送印纶、呈递折件、监视关防等。清档房负责编辑、整理校勘总署档案。电报处负责翻译电报。银库负责保存总署现金。
以上总署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和合理性。
总理衙门机构划分原因如按国别分股,开创了我国外交机构按国别设司的先河。各股以一国为主,兼理数国之事,与当时英、法、俄、美等国交涉事繁,而其余各国事务较简的现实情况是相符的。同时,各股所主管的公务,也与国别相联系。
如英国股主管通商税务,是由于来华通商各国以英国为最多,它与我国的贸易额占全国外贸总额的大部分,并且各国通商约章和税则大多以英国为蓝本。
近代来华传教士以法国为较早和较多,且法国以保护在华传教利益为己任,教案多与法国有关,因而法国股主管教务,可谓对症下药。
俄国是当时清朝陆上的最大邻国,彼此边界绵延数万里,与我国有着长久的陆路通商关系,故俄国股主管陆路通商,也可谓有的放矢。
美国股、法国股主管华工出洋、华工保护,是因为当时出洋的华工多前往美洲,在美国的西部及法国和西班牙殖民地做工。海防股的职掌十分广泛,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洋务和海防事宜,是五股中唯一以业务命名的。司务厅类似现代的秘书厅或办公厅。清档房则是档案管理部门。从这种机构设置可以看出总署事繁政简的特点,与其司员较少是一致的。
同时,总理衙门的机构设置也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一股兼理数股之事,本来体现了精简和效率的原则,但在各股的数国中,有的地分东西,事无相连,如美国股所负责的九国,美、秘是美洲国家,而德、意、瑞、挪、比、丹、葡七国则地处欧洲,颇有风马牛不相及之意。巴西是美洲国家,却又归入法国股。这种划分显然没有多少道理可言,而不同程度地表现了清当权者们当时世界地理知识的缺乏以及他们对于国际外交的陌生。
五股中,俄国股的事务最为繁杂,一些属于整个总署内部运行的事务,如人事、财务等,按道理应当归入司务厅办理,但却由俄国股经管。
以上是总理衙门的主要机构设置,它运行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举办新政时,改为外务部。
除上述内部工作机构外,总署还有总税务司和同文馆两个直属机构,对之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总署的性质。
总理衙门直属机构之总税务司总税务司的设立源于咸丰四年(1854年)上海海关外国税务司,第一任总税务司是英国人李泰国。同治二年(1863年)李泰国被撤职,清政府以英国人赫德代之。赫德担任这一职务,掌握中国海关和税务大权长达48年之久。
总税务司的职权,是“掌各海关征收税课之事”,以及“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但在实际上,总税务司的职权和活动范围远远超出了这些规定。
赫德既是中国海关税务的主持者,又频繁地将其活动渗透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还在中外交涉中穿针引线,因而总税务司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影响不可低估。
总税务司署设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1910年裁撤),税务司四人,副税务司六人。其内部机构分五科三处如下:五科总务科管理总务及常关。机要科管理重要文件。统计科管理海关会计,审查各关会计事务,兼管赔款。汉文科管理各关汉文报告,及总税务司与清政府往来文件。铨叙科管理人事。三处造册处管理编制及印刷统计表册,供给纸张、文具,设于上海。驻外办事处办理采购海关用品,招徕“投效”人员,接洽偿付债款,以及支付官员来华路费等,设于伦敦。内债基金处专司清政府委办的内债基金,设于北京。各部门的负责人均为洋员,华人只能充当供事、文案,最高不过帮办,机要科则从无华人与闻。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条约》签定后,通商口岸50里以内的内地常关税收,也归海关税务司兼管。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共设海关46个,各关共设税务司59人,副税务司37人,全由洋员担任。
上述总税务司的情况,表明了总税务司官制的买办性和复杂化。
总理衙门直属机构之同文馆同文馆的成立以(1862年)英文馆的开学为始,由总署章京满汉各一名,兼任该馆提调,经理所有馆务。当时仅有学生10名,都是满洲八旗子弟。为保证同文馆的正常运作,是年8月,总署制定了同文馆章程六条,内容包括“酌传学生以资练习”、“分设教习以专训课”、“设立提调以专责成”、“分期考试以稽勤惰”、“限年严试以定优劣”、“酌定俸饷以资调济”等。同治四年(1865年)又本着奖励学习,加强管理的精神,修订了同文馆章程。
同治二年(1863年)春,设立了俄文馆和法文馆。之后,同文馆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科增加。为了外国语文教学,于同治十年(1871年)设德文馆,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设日文馆。其中,英、法、俄、德四馆又各分为前馆和后馆。
同治五年(1866年)设立了天文算学馆(包括舆图之学),入学人员不分满汉,年龄放宽到30岁,但资格必须是正途出身者,包括翰林、进士、举人、贡生。总署还专门拟定了“学习天文算学六条”,主要内容是“专取正途人员以资肆习”、“饬各员长川住署以资讲习”、“按月考试以稽勤惰”、“限届三年大考以观成效”、“厚给薪水以期专致”、“优加奖叙以资鼓励”等。
徐继畲
同文馆设总管大臣和提调。总管大臣由总署大臣充当,同治六年(1867年)初设时,只徐继畲一人,后来则凡总署大臣皆为同文馆总管大臣。其执掌是“掌通五大洲之学,以佐朝廷声教”。具体包括拟定章程,考选学生,选聘教习等。提调、帮提调各两人,都由总署章京担任,负责管理同文馆各项日常事务。
同文馆的教学人员有总教习一人,同治八年(1869年)始设,由同治四年(1865年)到馆充英文翻译教习的丁韪良升任,丁氏任此职直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改任京师大学堂西学总教习。
总教习总揽全馆教学事务,相当于大学里的教务长。教习则分为洋教习、通西学之汉教习与汉文教习三类,其员额多少视学生人数及课程而定。
同文馆在其运作的过程中,逐渐建立了一套教学和为教学服务的部门机构。在教学方面,同文馆对各学馆、各科目、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进度都有明确的要求,遵循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由分而合、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其课程设置安排也较为符合近代教育的原理和发展。
另外,同文馆还设有书阁(即图书馆)、印书处、星台(即天文台)、翻译处、理化实验室、小博物馆等。其中的翻译处成立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夏,由总署奏请添设,挑选曾随使出洋的同文馆学生任翻译官,有英、法、德、俄、日五种语言的翻译。他们除译书外,也为总署的外交活动服务。戊戌维新期间,清政府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夏开办京师大学堂,派孙家鼐为管学大臣,把同文馆内的各种自然科学课程,连同师生都划归京师大学堂,同文馆本身则专门负责外语教学。
京师大学堂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期间,同文馆师生星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初,清政府已经开始着手改革官制,有意推行新政,准备设立学部,首先整顿京师大学堂,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并谕命同文馆再次并入京师大学堂。
应当指出,同文馆的设立,为清政府及总理衙门培养和预储了一定的外交人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政府的某些开放性;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总理衙门的储才馆,一所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在清末官制改革中,清政府新设各部都开设培养自己专门人才的学堂和学校,应当说这与同文馆有着相当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