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纪委、深圳市盐田区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纪委、深圳市盐田区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原党总支书记、行长陈韦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韦铭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规定,借用亲属账户频繁在工作时间买卖股票;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并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
陈韦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韦铭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深圳市盐田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