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之岛消息:
日前,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青岛市市北区监委对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原副部长高洪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洪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券;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洪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洪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青岛市市北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