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不是企业管理失范的遮羞布#【根据《黄帝内经》规定如厕时间?传统文化不是

钱江晚报 2025-02-16 16:53:06

#黄帝内经不是企业管理失范的遮羞布#【根据《黄帝内经》规定如厕时间?传统文化不是管理失范的遮羞布】近日,广东佛山某公司发布的《如厕管理规范》引发舆论哗然。文件中,员工如厕时间被精确切割为“允许时段”与“禁止时段”,规定小号如厕不得超过2分钟,违者罚款100元,甚至要求特殊体质者申请“无薪如厕备案”。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还声称,此管理规范依据《黄帝内经》,发布的目的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黄帝内经》作为中医经典,强调“顺四时而适寒暑”,其养生智慧建立在尊重个体差异,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而不是一张刻板的时间表。企业断章取义引用古籍,暴露了管理决策的随意性。真正的文化传承应“取其精华”,而非将经典降格为管理失范的遮羞布。如果连如厕时间都要假托千年典籍,这种荒诞逻辑,只会让文化沦为笑柄。

企业出台此规定,或许是出于管理效率的考量。但以监控、罚款等手段强制约束生理需求,已逾越了合法管理的边界。文件规定“小号如厕不得超过2分钟”“违规者调取监控罚款”,直接将员工置于“憋尿竞赛”的焦虑中。企业做出此类规定,将员工视为可编程的机器,而非有血有肉的个体。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人”的物化。

从法律层面看,该规定涉嫌多重违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协商,而企业单方面出台规范,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罚款等行为侵犯劳动报酬权,监控如厕更涉嫌隐私侵权。从伦理角度看,强迫员工在特定时间排泄,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试问,若员工因“合规”导致健康损害,企业又如何担责?

现实中,不少企业常以“为员工健康”“提高效率”之名合理化越界行为,但这类说辞往往与真实意图相悖。例如,该公司称规定“非强制”,却配套罚款与监控措施,形成隐性胁迫。类似案例屡见不鲜:有的企业限制员工婚恋自由,有的监控工位行为,皆以“管理需要”为名行控制之实。这种“爹味管教”的背后,是对员工主体性的否定,也暴露了管理能力的匮乏。

现代管理应建立在尊重与信任之上。员工不是螺丝钉,其生理需求、心理感受与创造力同样关乎企业可持续发展。倡导人性化管理,并非纵容员工自由散漫,而是通过合理制度激发其主动性。给予弹性的如厕时间,做好隐私保护措施,既能维护秩序,又体现对个体的关怀。企业若连最基本的“如厕自由”都无法保障,谈何凝聚力与创新力?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文化是滋养文明的根系,而非规训员工的工具。企业若想借文化之名提升管理,应深挖其人文内核,而非断章取义。真正的健康管理,是提供合理休息时间、改善工作环境;真正的效率提升,需依靠科学激励而非压迫控制。否则,再精致的“文化包装”,也掩盖不住权力失范的腐味。(潮新闻 评论员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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