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妈和大女儿共有一套房子,俩人各占50%,大妈先立了份公证遗嘱,自己去世后,属于自己的50%的份额归大女儿所有,8年之后,大妈又写了份自书遗嘱: 我身故之后,属于自己的50%份额,大女儿和小女儿各分25%份额,不久大妈去世,俩女儿各持一份遗嘱,闹到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 澎湃新闻客户端、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覃大妈这辈子育有两个宝贝女儿,大女儿阿秀性格内向,话不多,一直陪在妈妈身边。小女儿阿芬聪明伶俐,爱笑爱闹,自由恋爱后远嫁他乡,难得回家一趟。覃大妈和阿秀住在某小区的302室,这房子是她俩共有的,一人一半。
这么多年来,覃大妈和阿秀相依为命,感情深得很。阿秀对妈妈百依百顺,照顾得无微不至。2009年的时候,覃大妈身体还挺硬朗,但她想着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得提前安排好身后事。于是,她去公证处立了份遗嘱,写明她走后,房子全留给阿秀。毕竟阿秀一直陪在她身边,尽心尽力地侍奉。
可是,到了2017年,覃大妈的身体越来越差。这时候,小女儿阿芬也因为家里出了些变故,回到了上海,时常回来照顾妈妈。覃大妈看着两个女儿,心里五味杂陈,哪个都是她的心头肉。再加上阿芬这些年过得不容易,远嫁他乡,生活不顺,回来后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覃大妈心疼得很,为了阿芬以后的生活有个保障,她咬咬牙,又写了份遗嘱。
这份遗嘱是她亲手写的,写明她走后,房子她那一半,阿秀和阿芬一人一半,各占25%。写完这份遗嘱,覃大妈心里稍微松了口气,但她也知道,这么做可能会委屈了阿秀。可是作为妈妈,她不能不管阿芬的死活,阿芬也需要妈妈的呵护。
2022年3月,覃大妈闭上了眼睛,带着对女儿的不舍离开了人世。两个女儿处理完妈妈的后事,却因为遗产的问题争执了起来。阿秀拿出公证遗嘱,说房子应该全是她的。阿芬则拿出那份手写的遗嘱,说妈妈给她留了25%的份额。
俩人各执一词,闹到了法院。那么,这件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阿秀认为,按照当时的《继承法》,公证遗嘱优先,房产应该按照2009年妈妈立下的公证遗嘱来分。而阿芬则认为,妈妈是在2022年去世的,那时候《民法典》已经生效了,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执行。
法院认为,两份遗嘱都是在《民法典》生效前立的。所以,应该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分配。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妈妈那一半全归大女儿阿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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