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机制,《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3月起实施

羊城派 2025-02-18 09:51:21

2月17日,珠海市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相关情况。据悉,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创新建立“消防救援+医疗急救”的深度协作应急医疗救援模式,加强与香港、澳门以及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的消防工作协作,建立健全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机制。

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会上,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咏霞对条例制定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近年来,珠海在消防安全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新兴业态、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王咏霞表示,《条例》的制定更好适应了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健全火灾防控机制,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该《条例》共八章九十二条,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新模式

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核心城市,是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水陆相连、路桥相通的城市,《条例》围绕珠海区位优势,提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机制。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刘拓介绍,珠海消防救援部门已与澳门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建成珠澳消防培训基地,实现消防车跨境救援互联互通。珠澳两地定期开展跨境实战演练和技术交流,提升协同作战能力。下一步,将以《条例》为依托,进一步强化交流互动、共训共练、联勤联动和规则衔接,推动大湾区消防工作协同发展,提升区域消防治理效能。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规施行是立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刘拓介绍,“《条例》在法规层面明确将安全生产法引入消防工作的‘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监管责任”。同时,针对小规模个体工商户、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细化消防安全监管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火灾预防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条例》针对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等问题,明确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物业服务人应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刘拓表示,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曝光、发挥全民监督作用,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贡献全国消防安全治理“珠海经验”

据悉,《条例》实施后,消防救援部门将围绕制定配套文件,包括《珠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从业人员累积记分管理制度》等;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渠道宣传、专题讲座、社区培训等方式,确保法规内容深入人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市人大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针对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消防问题,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苑平表示,将深化相关工作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消防审批管理规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加强消防立法工作,是服务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表示,固化原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体系,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国消防安全治理贡献“珠海经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文|记者李旭实习生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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