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车子,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之后,房本上不管加不加女孩的名字。要是真过不下去,离婚的时候,女孩子都没法分割到男方房子的财产。不少的丈母娘就开始跳起来了。认为这样对女孩子不太友好,不公平!觉得女孩子嫁过去之后,更多的时候,没了保障。要我说,也不知道这是啥心理。都说娶妻看娘,要是碰到这样的丈母娘,这婚都还没结,咋就想到了离婚那档子事,不得不说就丈母娘,确定是个“狠人”,摆明了就是怕女儿吃亏。可她就不想一想,要是新的婚姻出来以前,女孩子动不动把男方家倾尽所有,攒了一辈子的积蓄,三五个月便“搞到手”,试问一下这对男方公平吗?做人不能太自私,怕女儿吃亏,就不怕男孩吃亏吗?但凡这些说,新的婚姻法规定,女孩子会吃亏的丈母娘,我估计他们家只有女儿吧,要是有儿子,她铁定不敢这样说!你们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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