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通讯员张兆慧徐昊)日前,在一起因化工企业非法排放工业废气引发的行政案件中,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企业严格处罚,以司法之力守护辖区碧水蓝天。
据了解,工业废气与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被视为城市大气的三大“污染杀手”。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气排入空气中,不仅会引发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而且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依法应当严惩。2023年4月17日,密云区某局执法人员在对经济开发区某家生产高分子新材料的化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注塑生产线的聚乙烯热熔环节产生大量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废气。而该企业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将废气直接排放至空气中。密云区某局决定对该企业罚款两万元。
该企业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该企业仍拒绝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密云区某局遂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违反上述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该化工企业的行为违反规定,密云区某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备法定执行效力,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表示,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能够在源头处对有害气体进行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其危害性,是排污企业的法定责任。密云法院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惩处非法排放工业废气的污染行为,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利于长效改善空气质量、促进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