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吴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我们更要记住不管什么东西都要做到取之有道,但现实中总有人妄图不劳而获,试图取之以“盗”。近日,一女子想要化妆品却又不想花钱购买,便萌生了“零元购”的想法,最终难逃法网。
“警察同志,我店内商品被盗!”2月14日18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接到辖区店铺报警称,其店内商品被盗。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发现一黑衣女子多次靠近被盗商品货架,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多方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于当晚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月12日15时许,刘某窜至鄂城区南浦路一店铺内,趁店员不注意时,两次将同一瓶化妆品放在手上袖子里盗走。经询问,刘某对其两次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被盗损失已追回,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勿为小恶,莫念小贪,任何违法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同时,商家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店铺的防范措施,确保店内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