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昆明市政府参事室原二级调研员(昆明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喜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法纪、私欲膨胀,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住宿安排;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对家属失管失教,家风家教败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喜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喜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喜良任职昆明市长期间,先后于2021年1月、2022年2月因违纪受处分。其中,时任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时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喜良因“长腰山过度开发事件”被处以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二级调研员(正处级),可谓是“断崖式”降级。
公开资料显示,王喜良出生于1963年12月,湖北黄冈人,早年在昆明冶金研究院工作,2002年12月出任曲靖副市长,后相继担任省经委副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并于2013年1月升任省发改委主任。
2015年10月,王喜良履新昆明,后担任市长,直至2021年1月去职,改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2022年1月12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喜良辞去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17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一批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其中,王喜良被免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22年2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对29个责任单位和58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其中时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1月14日,云南卫视电视专题片《纵深推进》第二集《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播出,王喜良出镜忏悔。片中介绍王喜良曾攀附上秦光荣,而其涉嫌违纪违法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
昆明市近年来已有多名原市长落马:曾在2007年-2012年担任市长的张祖林于2024年3月被查,2016年-2020年担任市长的王喜良于2024年4月被查,2020年2月起担任市长的刘佳晨于2025年1月21日在任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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