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许可违法经营“黑旅店”4人被行政拘留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2-19 15:31:57

本报讯(记者孙莹)最近一段时间,警方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加大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一些违规违法出租房屋行为被处罚。昨天,丰台警方通报一起典型案例,4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违法经营“黑旅店”,目前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近日,丰台公安分局大红门派出所在辖区后村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刘某某、袁某某、王某某、马某某4人涉嫌经营“黑旅店”。经民警进一步查证,发现4人存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4人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房屋出租人,应合法合规出租房屋,自觉履行房屋管理责任,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房屋承租人应遵规守法,自觉配合房屋出租人完成信息登记,积极配合警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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