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锦龙股份实控人6030万股流拍,价值超8亿元

中新经纬 2025-02-20 11:43:00

中新经纬2月20日电200万股成交,6030万股流拍,锦龙股份披露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进展。

2月19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和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合计6230万股股份于2月18日14时至2月19日14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朱波通过竞买号V2346于2月1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及孽息(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2439.72万元。

因无人出价,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所持有的公司6030万股股份拍卖已流拍。

锦龙股份表示,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股份2.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8%;杨志茂仍将持有公司股份6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回溯公告显示,因债务违约问题,上述锦龙股份6230万股股份遭到拍卖。

2024年7月29日,锦龙股份公告,新世纪公司、杨志茂所持公司200万股、6030万股股份被冻结。

公告称,新世纪公司、杨志茂等主体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执行案件,案号为(2024)粤01执952号。前述执行案件系由于新世纪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原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就相关融资协议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因未能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偿还融资债务,被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杨志茂等主体系相关融资的保证人。

公告提到,本次冻结系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世纪公司、杨志茂前期已质押予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所采取的执行措施。目前新世纪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偿还等工作。

2025年1月17日,锦龙股份称上述被冻结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锦龙股份目前主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

企业经营方面,锦龙股份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60万元至1114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38408.66万元。

锦龙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净利润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也同比实现增长。受此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净利润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有所收窄。

二级市场上,锦龙股份20日低开1.22%报13.77元/股。以开盘价计算,6030万股股份对应价值为8.30亿元,较起拍价7.36亿元高出0.94亿元。(中新经纬APP)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