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负担持续减低。我区门诊救助封顶线由全市统一的8000元增加至20000元、住院救助封顶线由16万元增加至20万元;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中的重性精神病人,到区属精神类医院住院的救助费用不设封顶线。2024年对我区社会救助对象实施救助1270人次,发放资金67.57万元。
二是更全面地保障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的报销权益。通过走访调研调整救助政策,放宽了申报条件,将拥有唯一一辆机动车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截至目前,在审核通过的872户因病致贫申请家庭中,拥有唯一机动车的家庭有269户,占审核通过家庭的30.85%,涉及救助资金245.52万元。